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3号机组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3号机组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 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华电国际生[2013]10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要求
2.1 项目名称: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3号机组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乐昌市坪石镇
2.3 工期要求:工程施工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
2.6 主要建设内容:3号机组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包括脱硝、脱硫、除尘、烟囱防腐等内容,总投资约9000万;
2.7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施工阶段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监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关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投标申请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①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⑦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原件)。上述资料须提供两套胶装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1月4日17:30时止,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报名。
5.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用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书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9:00;地点:郴州市燕泉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招标方设立的招标监督小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坪石镇
联 系 人:宫全德 电 话:13927871087 0751-5606696
传真:0751-5521867 E-Mail:gongquande@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073515609 0735-2829060
传 真:0735-2862815 E-Mail:czhhd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