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中心)受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废旧物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选择采购单位。
1、项目编号:0656-1340B0000659
2、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处置
3、项目具体要求及数量:
两台20吨蒸汽锅炉、两台10吨锅炉一宗
具体废旧物资以实际勘察为准。
4、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处置锅炉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
(2)投标单位须具备生产类金属回收资质;
(3)因本次招标需拆除作业,为确保施工及人员安全,要求金属回收企业须与具备拆除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4)投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交到青岛市招标中心,(由于本工程工期较紧,废旧物资需及时腾厂,未中标者投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无息退还),若中标结果发出,如发现中标企业资质造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5)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中须有拆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拆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拆除企业单位办公地址,以上信息必须与拆除资质证书一一对应,否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同时出示金属回收企业和拆除企业的法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代码证原件、金属回收资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注意事项:投标人中标后,在提供货款的同时需提供拆除安全保证金30万元,中标单位安全拆除完毕后,必须提供中标单位回款账户,否则无法回款,请投标单位注意!
6、现场勘察时间及联系人:2013-11-8下午13:30集合地点:青岛市奉化路4号办公楼4楼。
联系人:宫振华
联系电话:0532-86665362。
7、报名和购买标书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周六周日除外)下午16:00截止,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出示参加投标的金属回收企业和拆除企业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中须有拆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拆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拆除企业办公地址,以上信息必须与拆除资质证书一一对应,否则不予认可!)、法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代码证原件、金属回收资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不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者或不到招标中心报名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下午14: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各投标人可提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务必提交金属回收企业和拆除专业企业的法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代码证原件、金属回收资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及上资质原件,招标结束后返还,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9、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下午14:30。
10、开标地点: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招标中心会议室
招标中心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邮政编码:266071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鹏、曲世阳
电话:0532-85016113
手机:13061396730、13869897288
传真:0532-85016269
11、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帐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帐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