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内黄县招管中心就卧式蒸汽锅炉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询价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内采购询价(2013)第307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规格及要求
数量
交验期
交验地点
1
卧式蒸汽锅炉
主机:双翼烟道,烟管30根、水冷壁管66根;额定蒸发量:≥1t/H;工作压力:≥1.0Mpa;蒸汽温度:≥184℃;给水温度:20℃;受热面积:30.7㎡;炉排面积:1.48㎡;设计热效率:78.8%;外形尺寸:4200*2000*2800㎜;运输重量:10t;省煤器受热面积:13.86㎡;鼓风机:G6-41-4.5A(含电机);引风机:Y6-41-4.5C(含电机);给水泵:1GC5X5(含电机);除尘器:水膜除尘;烟囱:¢300*15米;水处理:全自动;分气缸:¢159;仪表阀门:锅炉本体;烟风道、电控柜、平地水位计(2台)、水位报警器、压力表弯。锅炉安装费。
1套
20日内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四、公告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整(1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以现金形式交至本项目开标现场。
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六、投标报价:即采购标的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价格(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一切杂费)
七、报价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0月30日17时00分,内黄县招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内黄县东环路中段)
递交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八、交货期、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按有关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十、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
十一、其他
1、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以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等,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2、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参加本次询价,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人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招管中心监管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十二、联系人:丁思远
报名电话:0372-773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