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隆热力公司23号供热站新增一台14MW(20吨)高温热水锅炉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隆热力公司23号供热站新增一台14MW(20吨)高温热水锅炉设备采购 .
2.2 建设地址: 库尔勒市23号小区
2.3 建设规模: 14MW快装锅炉一台 (燃煤)
2.4 招标范围: 锅炉本体、辅机及附属设备的设备采购,锅炉额定设计工作压力为1.25Mpa;锅炉额定设计供回水温度为130℃/70℃;
2.5 工程投资额: 125万元
2.6 计划工期: 6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 1 月 2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B级及以上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2投标人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咨询电话:座机0996-2050180 手机 :18997610109 )。外地企业可在库尔勒本地办理。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 综合评估法 ,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0月23日至 2013 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3 年10月23日至 2013 年10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巴州住建大厦12楼巴州博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及在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巴州博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库尔勒市 地址: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巴州住建大厦12楼
邮编: 841000 邮编: 841000
联系人: 茹皓 联系人: 张英文、杨琴、鲁旭东
电话: 13899062629 电话: 0996-2201803 13319076609
传真: 0996-2201802
开户银行: 库尔勒市工行人民东路分理处
账号: 3010 0242 0902 4808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