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林业局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3年呼伦贝尔市林业局锅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NHZFCG 201336
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林业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锅 炉 最高限价:55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 第二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1)锅炉设备规格:生物质DZG1.4--0.7/95/70--M型锅炉两台(含锅炉和辅机设备以及锅炉房内所有配套设备材料安装费用)。
2)工程建设地点:海拉尔区东升路、548发讯台西侧。
3)计划工期为: 45天。
4)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行业内的各项要求。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均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注:1、第2条开标现场均需提供原件,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开标现场不能提供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10月9日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供证明文件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在产品使用一年后支付其余10%货款。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 名: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6070301090249037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河东支行
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17:00时
已通过资格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后进行投标。
十一、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和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2:30-17:30,签到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
投标书递交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8时30分。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未到指定地点签到者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现场需递交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十二、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办公楼)
采购单位技术联系人:敖永光 15048015999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标前采购三组 郭晓伟 张兵兵
联系电话:0470- 8252943 传真:0470-8252943
标后采购四组 敖伊兰 联系电话:0470-8217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