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东城区拘留所锅炉房设备更新及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城区拘留所锅炉房设备更新及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拘留所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控制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柒仟伍佰壹拾元整(RMB3457510.00元)。
4.项目内容:东城分局拘留所锅炉房设备更新及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编:100062
联系人:成志凯、赵艳春
电话:67117194
传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1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1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