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厂3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台300MW燃煤机组(#1、2机组)和两台600MW燃煤机组(#3、4机组),两台600MW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建成投产,建设时同步建设了烟气脱硫装置,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DG1913/25.4型锅炉。招标人烟气脱硝工程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以尿素为还原剂,催化剂层数按2+1设置,可研方案已经通过审查。招标人1号机组的脱硝及还原剂公用系统已于2012年12月底投产,四台机组的脱硝尿素区等公用系统已经建成,4号机组脱硝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计划于2014年7月1日前完成2号(300MW)机组、3号(600MW)机组的脱硝改造建设。
本标段为3号机组的脱硝改造(EPC),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7月1日。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以尿素为还原剂,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反应器入口NOx浓度按600mg/Nm3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85%,催化剂层数按2+1设置,反应器出口NOx浓度应低于100mg/Nm3。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总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及运输、施工、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投运、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
工程范围包括:
1、脱硝SCR装置及其附属系统,不包括还原剂公用系统;
2、负责引风机出口烟道优化改造设计(不含引风机改造设计、供货、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具有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方拥有设计、制造、工程建筑、调试等总承包与所投项目相应等级(300MW或6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成功投运业绩;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7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厂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4.2报名时间:2013年08月22日~2013年0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报名表需签字盖章,传真至010-51967698,原件邮寄或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将填报完毕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扫描PDF格式)发送至xuyan@cweme.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文件及电子版送达地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708室
邮政编码:100040
单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妍
电话:010-51967092
传真:010-51967698
邮箱:xuyan@cwe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