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性质:新建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投资规模:18877.43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详细进展阶段:编写可研[环境评估]
关键设备:地磅、推土机、挖掘机、起重机、自卸车、喷洒车、交通车、渗滤液处理设备、破碎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Y09-2-3地块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总投资为18877.43万元,环保投资为3508万元,占总投资的18.6%
占地面积:本工程位于工业区,属于规划工业用地,正在审核备案,总占地面积40140m2
职工人数:115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330天,其中配料、焚烧、控制室为四班三运转,24小时/天连续运作。
建设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周期为14个月(2013年5月-2014年6月),2014年7月起试运行;二期建设周期为7个月(2014年10月-2015年4月),2015年5月起试运行。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南京市化工园及周边地区。
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危险废物。
需焚烧处理的废物包括废药品、农药废物、医药废物、精馏废物、有机溶剂废物、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焚烧的处理规模为38000吨/年(115吨/日),拟采用2套回转窑焚烧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能力为60吨/天,二期处理能力为55吨/天。
本项目焚烧处理的物料是危险废物,有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工艺为回转窑+二燃室焚烧炉+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塔+袋式除尘+湿式脱酸塔。工艺系统包括废物储存和进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及公用配套和辅助设备组成。
(二)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各监测点SO2、NO2、PM10、TSP、氟化物、Cd、Cr、Hg、H2S、HCl、Pb、As、CO、NH3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中HCl、Hg、Cd、Cr未检出。
本次评价的长江各断面中pH、高锰酸盐指数、CODCr、SS、氨氮、总磷、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DO、挥发酚、BOD5、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铅、汞、镉、铜、锌、砷、镍、氯化物等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Ⅱ类水质要求。其中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汞、镉、铜、锌、砷、镍等监测因子未检出。
拟建项目厂界所有测点噪声监测值满足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所有测点均无超标现象,说明目前拟建项目噪声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
D5(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下游)点位地下水环境现状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类标准要求,D2(项目所在地东侧)、D3(项目所在地西侧)、D4(项目所在地)点位地下水环境现状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D1(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上游)点位地下水环境现状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V类标准要求。
该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拟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排口处底泥环境质量较好,各项因子均符合国家《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尾气和贮存车间产生的废气。拟建项目焚烧尾气拟采用干法和湿法联合处理,经急冷塔+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式脱酸塔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引风机经50m排气筒达标排放。
拟建设相对封闭的贮仓,安装抽气装置使贮仓内形成并保持微负压防止废气逸散,然后将该气体作为一次风导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在液废卸料站卸料过程中,可能由于微量泄露产生一些挥发性的有机物并伴有少量臭气。这些气体通过安装在卸料站车位上方的吸风罩进行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再在高处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之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厂尾水排入长江。但目前玉带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尚在规划中,还未正式建设。因此,近期,本项目污水拟排入长芦片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远期,待玉带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就近排入玉带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化工园总排口排入长江。
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本身为固废减量设施。焚烧残渣、飞灰送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处理,不会导致二次污染的产生。废耐火材料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进行鉴别,确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然后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方法或一般废物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渗滤液、污水预处理污泥送至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采用选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平面布局合理。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址上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天圣路156号
邮编:210047
联系人:邓总
电话:025-58393375
传真:0512-5839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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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5-86612474
传真:025-8661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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