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能源中心锅炉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监利县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计划,对其能源中心锅炉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30722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能源中心锅炉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自筹资金344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4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表。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预算价(万元)
1 水泵、膨胀罐及综合水处理器 30万元
2 板式换热机组设备 54万元
3 冷却系统设备 65万元
4 锅炉及辅机设备 195万元
注:投标人可以针对以上1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就拟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拟投标多个包的投标单位必须按不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则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安装地点为监利县人民医院新址。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邮件至532510299@qq.com。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2、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原件);
3、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最新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
5、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件;申请人投标产品企业必须具备ISO9001-2000国家质量体系认证、SO14001-2004环境体系管理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提供原件);
6、制造厂通过国际质量及环境体系认证,为美国冷却技术学会(CTI)会员企业(针对于第3包);
7、提供申请人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合同原件三份(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清单明细)(提供原件);
8、监利县招投标网员证(提供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均需查看原件,另带复印件两份。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投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报名。
保证金缴纳时间和账户如下:
投标人须在2013年8月16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每包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供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不注明如作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575557550367;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3年7月29日起至8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满足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二)截止时间:2013年8月21日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二)时间:2013年8月21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26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
地址:监利县红军路344号
联系人:彭志峰
电话:07163262400转7093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熊婷婷
电话:027-8263486
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5日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