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186团集中供热锅炉房新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6团集中供热锅炉房新建工程,已由师市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2]279、十师(建筑)备[2013]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186团团部;
1.2建设规模:锅炉房:建筑面积1180.76?;室外供热管网:总长8千米;
1.3标段划分:项目为三个标段;
1.3.1一标段:锅炉房施工;
1.3.2二标段:室外供热管网;
1.3.3三标段:监理;
1.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设计的全部内容施工及施工阶段监理;
1.5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8月17日至2013年10月6日,总工期:50天(日历日);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8月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人民币2000元/标段;监理标:5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同时投标人须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十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
联系人:毛娅婷
联系电话:1500906515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娜
联系电话:0906-331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