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10t/h应急燃气锅炉配套项目已由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津临管经发许可[20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建设资金为959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10t/h应急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约959万元,其中锅炉房建筑面积为367m2,局部二层,并包括安装1台10t/h燃气锅炉、附属设备及配套工艺管道电气安装。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2.3 招标范围:
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10t/h应急燃气锅炉配套项目。建筑面积为367m2,建设10t/h、1.6MPa锅炉房一座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本工程投资约22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暖通、给排水工程、工艺管道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锅炉和辅机设备安装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报装、锅炉静态动态检测及使用证的申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3 年8月15 日 至2013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投标单位应具有锅炉安装许可三级及以上和GC1或 GC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7月24日 至2013 年7月30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95号5门307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6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40路510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代简 电话:022-25618091
传 真:022-2561809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举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95号5门307室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朱明云、张娜电话:022-66222180
传 真:022-66222180
中粮集团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010-85006768,010-85006070
手机:13141316776,13311469311
传真:010-856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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