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6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直燃锅炉采购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能源[2013]402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设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2台6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直燃锅炉和2台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6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直燃锅炉一台,设备制造、供货,送货到厂、售后技术服务。
2.3项目地点:鄞州工业园(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2.4项目造价:人民币1000万元
2.5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2.5.1名称: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直燃锅炉
2.5.2主要技术参数:额定蒸发量:65t/h;额定蒸汽压力:9.81MPa;额定蒸汽温度:540℃
2.5.3数量:1台
2.5.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内货到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设备制造商;
2)、具有国家A级锅炉制造证书;
3)、2010年至今具有一台65t/h及以上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直燃锅炉投入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必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运行证明或机械工业锅炉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资格评审所涉及的证件资料投标人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并且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不接受投标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首次进场交易的可办理临时交易证,咨
询电话:0574-87187162)。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邮编:315193
联系人:王荣磊
电话:0574-88078509
传真:0574-8807803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3室
邮编:315020
联系人:魏小娥
电话:0574-87676028、87676328
传真:0574-8767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