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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余热锅炉SCR系统催化剂采购招标变更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9 09:39
浏览次数: 7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燃气热电工程余热锅炉SCR系统催化剂采购招标变更公告

受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工程余热锅炉SCR系统催化剂采购(招标编号:CSIE130122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2013年7月10日发布公告做如下变更:
原公告中:“5、资格要求:5.11投标方有不少于4台300MW等级燃气余热锅炉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拥有2台以上“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的良好运行业绩,且经过2年以上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最新的国家有关设备设计制造和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必须提交有效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变更为:“5.11.1投标方为制造商的,有不少于4台300MW等级燃气余热锅炉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拥有2台以上“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的良好运行业绩,且经过2年以上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最新的国家有关设备设计制造和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必须提交有效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5.11.2投标方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有不少于4台300MW等级燃气余热锅炉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拥有2台以上“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的良好运行业绩,且经过2年以上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最新的国家有关设备设计制造和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必须提交有效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
其余不变。
特此变更。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7

附原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工程余热锅炉SCR系统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工程余热锅炉SCR系统催化剂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3012223
3、招标范围: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2台余热锅炉SCR系统催化剂与辅助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4、交货期:于2014年02月28日前到货.
交货地点: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北京市;
5、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5.3不接受国内催化剂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国外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5.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6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
5.7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
5.8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5.9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5.10投标人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11投标方有不少于4台300MW等级燃气余热锅炉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拥有2台以上“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的良好运行业绩,且经过2年以上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最新的国家有关设备设计制造和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必须提交有效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
5.12投标人引进技术的,要有合法有效技术转让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投标人拥有投标产品自有技术的,需提供投标产品专利或相关鉴定证书。
5.13投标人须具有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5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合同、投产证明(电厂脱硝系统通过168小时试运后,催化剂运行半年以上的证明)、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公告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条件的证明文件(以上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58131370
10、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请各投标人报名后自行前往。
现场踏勘时间:2013年7月20日截止(北京时间)
现场考察地点:项目建设地点
联系人:邱振波
联系电话:13718322382
1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刘海涛、杨涛
电话:010-58131386、57336311
传真:010-58132347
Email:shgjlht@126.com(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该邮箱。)
招标人: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7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马忠云、韩?
电话:010-57339710;010-5813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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