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遵义卷烟厂制丝车间凝结水管道改造项目
采 购 人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卷烟厂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重庆新康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人民币) 壹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1586000.00元)
开标时间 2013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公示期 2013年07月15日至2013年07月19日公示说明
根据《贵州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投诉请求;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5)投诉书签名。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