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87508958-805;或QQ:981697746!

"/>
推广 热搜: 环保锅炉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  高速公路服务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快  锅炉  天津  燃油燃气蒸汽锅炉  2005年  节能降耗 

湖北2台4吨生物质锅炉和1套太阳能空气源热水系统采购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5 11:01
浏览次数: 5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北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武铁设-其它-1307-1-04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昌南机务段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设备购置(项目名称)已由武汉铁路局以《关于武昌南机务段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武计改函[2012]2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武汉铁路局投资对武昌南机务段购置更新2台4吨生物质锅炉和1套太阳能空气源热水系统等设备,在保证生产和生活用汽、用水的同时,确保达到环保各项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等)。
2.2招标内容及交货期:详见采购招标附表。(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招标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6日进行报名;并将武汉铁路局投标申请表(附表1)传真至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传真电话:(市电)027-51122048,(路电):051-22048。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南1-408室)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副本原件核验)、购买人身份证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也可采用在现场用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单位名称: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账号:3202006609000044658-5008
开户银行:工行武铁支行
行号:82613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采购招标附表,售后不退。
4.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08:30至09:30,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6日09:30分,地点为: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招标会议室(南1-6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
邮编:430071
联系人:段工
电话:027-51125148
传真:027-51122048
电子邮件:whwtwz@163.com

 


 

包件名称及包件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标书售价售价

(元/每套)
 
J-001(生物质锅炉)
 1
 生物质锅炉 DZL4-1.25-BMF
 套
 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物质锅炉生产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真实有效。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 3.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法人代表对项目授权代表人授权书真实有效。 5.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资质。 6.应提供近2年为相关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7.生物质锅炉产品应用规模应在40台(套)以上。
 签订合同后45天
 300.00
 
J-002(太阳能热水系统)
 2
 太阳能空气源热水系统  
 套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800万元; 2.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不应在原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报中有不良记录、停产整顿、取消资质等情况。 4.应提供近3年为相关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5.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应用规模应在500台(套)以上。
 签订合同后45天
 300.00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求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