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动力站装置电子称重式给煤机采购(招标编号:13-A-4-0004/HW018)。项目业主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将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CTL项目将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404万吨(其中:调合柴油282.07万吨、石脑油87.63万吨、液化气33.94万吨),年耗煤约2520万吨,年耗水2476万立方米,年耗电11.58亿千瓦时,主装置占地364公顷,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50亿元。项目主要由空分、煤气化、CO变换、酸性气体脱除、硫回收、油品合成、油品加工、甲醇合成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组成。
动力站是CTL项目重要的公用工程之一,主要承担工厂高压蒸汽生产、蒸汽系统运行调节、主蒸汽发电、余热发电、除盐水制备、冷凝液精制、锅炉给水除氧及供给等重要职能,年运行8000小时。其主要由热电站、余热发电站、除盐水站三套主装置及其它辅助设施、配套公用工程等组成。
热电站共设置6×640t/h超高压(12.5MPa(g)、540℃)煤粉锅炉及4×600t/h超高压(12.5MPa(g)、540℃、有再热)。锅炉产汽主要用来供给空分装置等工艺透平用汽,同时拖动2×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尾部设置SCR法烟气脱硝装置,高温高尘布置。炉后设置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及氨法烟气脱硫装置。
3.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电子称重式给煤机 50台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本次招标货物分五个批次交货(10台一批)。
1、第一批招标货物在2014年2月28日前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2、第二批招标货物在2014年4月30日前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3、第三批招标货物在2014年6月30日前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4、第四批招标货物在2014年8月30日前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5、第四批招标货物在2014年10月30日前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6、每批次货物在发运前二十(2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出厂验收;
7、对于分批交货的设备或材料,是以全部货物运抵现场之日为合同货物的实际交货日,实际交货日为2014年10月30日。
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液化项目施工现场(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B6地块,简称“现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3)投标全部设备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业绩;
(6)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供货业绩,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7)投标人必须为神华宁煤集团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厂家。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在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38号10楼宁煤项目采购部)。
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携带: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ISO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确定参加投标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2日发放招标文件;若投标人考虑地点因素,要求以电子版本的形式获取,招标人将以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需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之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至代理公司账户并出具汇款凭证。
6.2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1000元/套。
6.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十楼宁煤项目采购部(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38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二楼学术交流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38号十楼,宁煤项目采购部
邮政编码:31002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湖支行
开户账号:11014493128101
联系人:孙潇晗
电话:15355414333
传真:0571-88136895
邮箱:shnm_zlh_zzx@163.com
招标人:中国联合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