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浠水县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关口镇三店张楚中学的委托,就其食堂操作间及锅炉房工程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关口镇三店张楚中学食堂操作间及锅炉房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SJY2013G20DH
(三)、采购金额:约20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资质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采购质量,要求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前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谈判文件的领取、谈判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止,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谈判文件及清单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3000.00)元整,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确保在2013年7月5日16:30时之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7650101040010984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7月8日下午2时30分前递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次谈判还需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原件单独密封,和谈判文件一起递交,其后提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九)参加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为2013年7月8日下午2时30分始,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进场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交付。
(十一)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分期付款。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人:浠水县关口镇三店张楚中学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669038898
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713-48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