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一中新校区食堂蒸气锅炉及辅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服务
三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涟水一中新校区建设工程 已经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落实。现对食堂蒸气锅炉及辅机设备采
购、安装、调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淮涟一级路北侧、庆缘路西侧
(2)项目规模 :4.0t/h蒸气锅炉2台及辅机设备。
(3)工 期: 35 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
六、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内有锅炉制造或安装内容(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2、锅炉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3级(含)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提供承诺书
原件)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提供承诺书原件)
7、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 2010年5月30日至 2013年5月30日)《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证明》。注: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下列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
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8、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有联合体投标协议。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报名须知: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 6 月26 日至2013年 6 月3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涟水县
招投标报务中心405室(地点:涟水县城红日西路红日大桥西首北侧)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元/份),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13年 6 月26 日至2013年 6 月 30日。
九、招标人: 涟水一中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张云水 电话:13952350828
地址:淮涟一级路北侧、庆缘路西侧
十、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5051397800
地址:涟水县红日大桥西首北侧(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