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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厂煤器招标采购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河南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06 14:00
浏览次数: 5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河南
详细说明

焦作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2×660MW超超临界机组低温省煤器

招标公告
1.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焦作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2×660MW超超临界机组低温省煤器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G-2013-D3-GC-0275

         GXTC-1312241

工程地点:哈密煤电有限公司4x660MW机组工程现场。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整个低温省煤器所有设备及管道、阀门、电气及控制设备、电缆等。其中包括低温省煤器本体、凝结水及其再循环系统、管道支吊系统、吹灰器系统、排污系统、冲洗清扫系统、平台扶梯、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投标人应对其供货范围内的系统(工艺、电控等所有设备及其辅助系统)配置的完整性负责。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允许拆包投标。

交货期/工期:

#1机设备为合同签字盖章后5个月交付;

#2机设备为合同签字盖章后6个月交付;。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 近5年内,投标人具备2台600MW或以上机组锅炉配套低温省煤器设备1年运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及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标书联系人:宁涛、范大伟、焦红艳、张海飞

联系电话:18612513436、13720096319、13810227404、13720091532

传  真:010-88414050

 邮箱:gxzb11@163.com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下述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01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如下)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1312241)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项目编号
 SGEG-                   GXTC-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元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近广安门内大街)开元名都大酒店开元厅。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312241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        编:100044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购买标书联系人:宁涛、范大伟、焦红艳、张海飞

联系电话:18612513436、13720096319、13810227404、13720091532

传  真:010-88414050

 邮箱:gxzb11@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312241)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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