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一)、原采购项目名称:省公安厅燃油蒸汽锅炉
(二)、原采购项目编号:SJC2013030074
(三)、原公告日期:2013年5月27日
(四)、原公告媒体: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 去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2、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燃油蒸汽锅炉需求第8项“烟囱”的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将原来的“数量2、高度10M,口径250mm”更改为“结合式二合一单烟囱”。
3、对第五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供货和售后服务第1项“安装调试完成时间”进行修改,更改为“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60天,且应在接到采购单位安装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成功”。
4、拟对第五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供货和售后服务新增1项,内容为“土建施工:土建施工由甲方负责,新设备安装过程中土建工程不计入投标报价”。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严晓薇、陈宏
(二)、联系电话:025-83286931、025-83286911
(三)、传真电话:025-83286920
(四)、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