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2013年度设备零星购置(零购13-051)
2招标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主要工艺参数及技术要求
6#锅炉
电动调节阀
1台
① 原用型号:T967Y-200 DN175 L≈670mm
② 管材:20g,Φ219×25
③ 公称压力:20MPa,公称直径:175
④ 工作介质:高温高压脱盐水,给水流量0~200t/h,给水温度215℃
⑤ 结构连接型式:直行程焊接式
⑥ 调节阀前表压:16.7 MPa,调节阀后表压:11.4 MPa
⑦ 调节阀执行器的技术要求:
A.供电电压380VAC;
B.输入:4~20mADC,反馈输出:4~20mADC;
C.直行程调节器,全行程时间为40秒,可耐环境温度50℃,防护等级IP65以上;
D.品牌:天津宝恒。
*调节阀必须是电站或锅炉阀门厂的产品
**执行器的品牌按以上说明或经青山公司认可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
4交货地点: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仓库或指定生产区域内。
5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90%(承兑汇票),质保金为10%,在质保期满后十天内付清。
6质量保证:交货时必须提供原厂证明、质保书、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验收标准:按国家或企业标准制造,产品符合6#锅炉生产现场使用要求。
8违约罚则: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时履约支付违约金1万元。
9报价规定:
9.1投标总价包含安全管理费、劳动防护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
9.2报价为含17%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9.3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特殊情况下视评标过程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
10评标办法:
10.1本次招标实行经综合评审后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10.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不存在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递补候选中标人的情况。若中标人弃标,则择机另行招标。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1.2投标产品近三年在国内应有相类似销售业绩。
11.3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还应具备其代理品牌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12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设备部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4日下午15:40~15:55时(北京时间)之间,将投标文件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598-5658698或以密封形式送到青山纸业旧办公楼2楼设备部会议室,提前或推迟均视为无效投标。以传真形式报价同时需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若投标人为新供应商必须到现场参加投标。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13.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3.2.1现金形式;
13.2.2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3.2.3银行汇票;
13.2.4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票),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当场予以原封退还,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后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3.6.2如果中标方未能按中标通知规定签订合同;
13.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4投标文件要求:
14.1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各一份):
14.1.1调节阀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规格、执行器品牌;
14.1.2代理资质证明;
14.1.3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14.1.4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3~6条款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加盖公章;
14.1.5新供应商必须另外提供相关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近三年销售业绩、工商税务、信用等级、代理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4.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价格的任何内容。
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青山纸业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纪检人员监督。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标联系方式:0598-5658595、5658323、5658698(传真)
技术交流联系方式:0598-5658513(杨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