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工程已由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松开经发[2013]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松原市新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新建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3027.6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
2.6计划工期:2013年6月18日开工,2013年11月20日竣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0-2012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企业相关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不计利息),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要保证图纸数量完整、无破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新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闵东旭
电话:0438-2886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
邮编: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王龙
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978-8002
传真:0431-89694178
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