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已由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松开经发[2013]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松原市新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锅炉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1#供热站锅炉采购与安装。
2.2工程概况:新建锅炉房一座以及供热站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27.67平方米,20t/h燃气热水锅炉5台(4用1备)。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20t/h燃气热水锅炉5台(4用1备)及供热站其他配套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业园区。
2.6交货方式:松原市用户指定现场交货。
2.7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40天内供货,货到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二级(锅炉)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09-2012)须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或安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新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闵东旭
电话:0438-2886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
邮编: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王龙
电话:0431-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邮箱: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期: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