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海市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工程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名称和数量:
垃圾余热锅炉、烟气净化及灰渣处理系统等设备成套供货及服务,包含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灰渣处理与输送、飞灰稳定化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册。
(2)交货时间和地点:
在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项目现场:佘山镇沈砖公路以北青天路以西,紧邻青天路)。
交货期为2014年3月,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书面通知,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交货期。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项甲级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且具有从事相应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的成功经验。且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或环境工程(固废)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1000吨/日及以上垃圾焚烧厂(采用炉排炉技术)设计业绩(包括联合体业绩)不低于1个,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以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书面证明资料为准,须准备合同正本或验收报告等需要时备查);
5)投标人所采用的焚烧炉技术须为炉排炉技术,且具有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350t/d及以上运行或销售业绩不少于4台。
6)投标人所采用的垃圾抓斗起重机须有日处理规模2000t/d及以上的焚烧项目使用和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
7)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8)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3年5月1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日(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15室(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如需邮购另加邮资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
6、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6月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320会议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招标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定于2013年6月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320会议室(开标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招标人: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881号3楼。
联系人;樊晓霞
电话:021-62420098转8053
传真:021-6233938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户名: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66101014111441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
电话:22191077
联系人:李庆国
传真:32160958
邮箱:lqg@sitico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