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板石小学食堂、宿舍、锅炉房及板石镇中心幼儿园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字[2012]315号文件《关于珲春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珲发改字[2011]255号文件《关于珲春市英安镇、春化镇、哈达门乡、板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珲春市教育基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板石小学食堂、宿舍、锅炉房及板石镇中心幼儿园;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总建筑面积:1655.12平方米;标段划分:1个;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板石小学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工期17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13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政府一楼)报名,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0433-7569920。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即日至2013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上证书及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7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账户名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联系人:杨英珠,联系电话:0433-7559927。
6.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教育基建办公室
联系人:张铭杰
电话:0433-75129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系人:玄英爱、徐衍庆
电话:0433-5083915/281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