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确定2×330MWCFB锅炉脱硝改造工程总承包单位,欢迎满足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招标人: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法人: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况
(1)一期工程建设2×330MW燃煤发电机组,1号、2号机组已分别于2010年8月、2010年10月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改造工程采取总承包方式,最终达到目标排放,包括2×330MWCFB锅炉脱硝改造工程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
(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自工程正式开工至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
(4)锅炉脱硝改造工程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环保专项、土建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调试许可证和其它相关资质的企业;
(4)投标人具有2台国内300MW机组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类似改造工程投运一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和投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或业主证明原件等。(投运时间从项目的性能验收合格日起算);
(5)安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或以上,拥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技术主管业绩经验;
(6)近三年(2010-2012)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办公室。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邮购须另加5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6、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在开标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
(3)联系人及电话:陆凯英0473-2996056
8、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款收款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肆拾万元整)
收款人: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001726641052501355
开户行:乌海建行新华西街支行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2013年05月14日
附件
投标申请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相关资质
主要业绩
授权代表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投标意向
地 址
邮 编
有关说明 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卖方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能力、设备、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的业绩表,包括客户名称和国别、数量和时间。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