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铁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以《关于通辽铁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计改〔201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局更新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辽市内。
2.2建设规模:
在通辽铁南地区进行集中供热改造,新建锅炉房一处,新安设2台80吨热水锅炉。完善相应采暖外网及换热站。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通辽铁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施工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只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如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时,可由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主办方)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含主办方)不超过2家。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的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3.1款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施工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507室(沈阳北站东侧)持单位介绍信和资质证书(或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10时00分至2013年5月30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
邮编:121000
联系人:王琳
电话:0416-2554842
传真:0416-2553527
开户银行:建行锦州铁路支行
账号:21001670701052503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