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热电联产超临界机组配套汽轮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施和相关技术服务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EG-2013-D2-JJ-124 GXTC-1312015)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 招标范围:伊犁煤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超临界机组配套汽轮机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施和相关技术服务等。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
(2)投标方须具有不少于2台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汽轮机和300MW级空冷机组2台及以上运行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用户证明等文件;
(3)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张海飞、焦红艳、杨雪光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74、498、463
传 真:010-51196363、51196306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100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如下)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1312015)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项目编号SGEG- GXTC-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元
购买人(签字)年 月 日
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5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北京广安宾馆一楼多功能厅。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5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31201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 编:100044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联系人:范大伟、张海飞、焦红艳、杨雪光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97、774、498、463
传 真:010-51196363、51196306
电 子 信 箱 :gxzb11@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GXTC-1312015)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