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改善项目(二期)辛家营热源厂集中供热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气环境改善项目(二期)呼和浩特市辛家营热源厂集中供热扩建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字【2012】7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日贷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气环境改善项目(二期)呼和浩特市辛家营热源厂集中供热扩建工程监理项目;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辛家营村;3、工程概况:辛家营热源厂供热区域,新建一座3*84MW热水锅炉房一座;新建22KM一级热水管网;新建29座热力站;4、计划投资额:约4.33亿元;5、工期要求:2013年5月15日至2016年10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逾期不再接受( 提示:没有信息网身份验证锁的报名单位须先购买身份验证锁方可报名,丁香路2号呼和浩特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471-4670433。3、资格初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装订成册A4纸)。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诚信证明原件。注:网上报名后将资格初审资料递交到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逾期、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携带资料、时间及地点:
1、审查携带资料:资格初审资料所有证件原件;2、审查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4月11日-2013年4月15日2、地点:持银行回执单在呼和浩特市丁香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递交:开户行:中行内蒙古分行聚隆长街支行账 号: 1556 2366 7276用户名: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李洁电话:0171-3251028代理机构: 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吕雪雁 范晓晨 李慧电 话: 0471-6269357 1504914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