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城区供水扩建附属工程项目
1、民乐县城区供水扩建附属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甘发改投资【2012】1479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为壹个标段;
民乐县城区供水扩建附属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灰投药间一座:建筑面积95.76平方米,框架结构一层;食堂一间:建筑面积约288.31平方米,框架一层;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约112.0平方米,框架一层;变配电间一座:建筑面积约187.06平方米,框架一层;生产管理楼一座:建筑面积约1299.41平方米,框架三层,总投资约450万元。
2.2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4-15至2013-12-31,共260日历天。
2.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2.4 建设地址:民乐县洪水镇新丰村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5、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5.1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5.2 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编制和签署。
7、投标申请人应于2013年4月1日17时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交易中心。
8、本市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部设立证明及投标建造师IC卡。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9、市外企业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张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民乐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民乐县城区
邮政编码:734500
联 系 人:杨旭
联系电话:18893686563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东盘旋路运管所四楼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0936-8221933
联 系 人:李 全
联系电话:15025986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