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锅炉采购项目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锅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261-FE1051SZB)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锅炉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套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
2) 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就该次投标的货物获得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锅炉安装许可证证书,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7) 投标人近三年(即至少从2010年3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公告之后;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及联合体投标。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9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3年4月11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3年4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
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联系人:张樱 杨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