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城乡统筹示范园区供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集宁区城乡统筹示范园区供热工程,已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投字(2012)904号批准建设。受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编号:HL-RL-SJ-20130320。2、项目名称:集宁区城乡统筹示范园区供热工程设计招标。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70MW热水锅炉房、管网、热力站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锅炉主厂房及设备、管道安装、配电装置、热力管网、换热站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要求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热力)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设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须知
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设计)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D座15001室)。通过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2、发布公告的时间。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6日。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4月3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电话:0474-2221865传真:0474-2221865联系人:王力平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D座15001室邮编:010051电话:0471-3641098/13500619345传真:0471-3641098联系人:张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