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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锅炉采购及安装等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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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内蒙古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3-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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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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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内蒙古
详细说明

G7高速公路内蒙古自治区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公路韩家营至集宁段服务区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京新(G7)高速公路内蒙古自治区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公路韩家营至集宁段服务区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441号文件批准建设,且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1〕32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准,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计划工期
2.1本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北京至新疆高速公路(G7)内蒙古境内的一段,起于晋蒙界韩家营村南,与京新高速山西段对接,止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音塔拉乡刘家村东,接京新高速集宁至呼和浩特段高速公路,桩号K0+105.258--K72+050,全长70.666KM,本项目服务区工程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2.2本次招标范围:苏木山服务区房建工程施工。2.3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2.4合同段划分:合同段划分具体见下表序号 招标合同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m2) 工程范围1 HJFJ-3 苏木山服务区 K35+100 7246.83 包括主体建筑工程、附属建筑工程、场区内构筑物工程、围墙、场区采暖(含锅炉采购及安装)给排水及场区其它工程、加油站房建、大棚及设备安装、污水设备土建及设备安装等。不包括场区土方、内装修及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HJFJ-3标段要求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针对标段工程内容中的加油站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要求中标单位按以下资质进行专业分包:加油站工程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污水处理工程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针对标段工程内容中锅炉设备采购安装要求中标单位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安装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进行专业分包)。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上述关联企业投同一标段时,招标人只接受最先对相应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人。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5凡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114号]文中“类别”一栏,被记录为“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照常工作(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48号天和大厦东塔10楼1014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所控股的下属公司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还需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信息表(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如有)及邮箱等)一张,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投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担保:HJFJ-3标段投标担保金额为100万元。投标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3号桥华世纪村西侧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酒店4楼会议厅。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15号太阳城小区2号楼3单元15楼1号邮编:010050联系人:李元生电话:0471-3241103传真:0471-3241203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48号天和大厦东塔10楼1014室邮编:010020联系人:倪文检电话:0471-2357308传真:0471-235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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