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源厂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临泽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甘发改投资【2011】2031号文件批复,公告截止于2013年3月15日17时00分,投标报名截止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请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继续报名,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该项目设壹个标段:临泽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工程,包括热源厂锅炉房、输煤廊、烟囱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422.73平方米;结构类型及投资:框架结构;锅炉房最大跨度32.8米,烟囱高度80米,总投资约1050万元。
2.2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8月31日,共159日历天。
2.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申请国家补助、市县配套及自筹。
2.4建设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城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4.1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4.2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4.3同一项目部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编制和签署。
6、投标申请人应于2013年3月20日17时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送达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
7、本市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部设立证明及投标建造师IC卡。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8、市外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9、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张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临泽县供热公司地址:张掖市临泽县邮编:734000联系人:肖彤电话:18993658211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张掖市金沙苑Y-13B一楼邮编:734000传真:09368272311联系人:罗今芑联系电话:13519361605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投诉电话:0936-8291343 邮箱:zyjy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