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新体系包头西站Ⅱ场部分建、构筑物设施及通信线路等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2013-SG03)
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包钢新体系包头西站Ⅱ场部分建、构筑物设施及通信线路等迁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包钢新体系包头西站Ⅱ场部分建、构筑物设施及通信线路等迁建工程。
2.建设地点:包头市境内。
3.建设规模: 迁建包头西站Ⅱ场综合楼、列检所、养路工区及车库、材料库、锅炉房、空压机室及材料库、待检室、列尾作业室、门卫室计2983㎡,以及配套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工程;配套迁建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等设备。
4.建设工期:5个月。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包钢新体系包头西站Ⅱ场部分建、构筑物设施及通信线路等迁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良好。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营业线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3月19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8号内蒙古电子研究所院内B座301室)。
(三)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授权给本工程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
(8)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五、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3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新城区法院对面)。
(三)携带资料: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获得招标文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注: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一)购买时间: 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购买地址: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8号内蒙古电子研究所院内B座301室)。
(三)售价: 1500元/标段。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4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新城区法院对面)。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包头市河西工业区
邮 编: 014010
联 系 人:贺鹏飞
联系电话:0472-218924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婧、牛茜
联系电话:0471-282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