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A级检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JGZB13-066
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本标的招标范围: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A级检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有两台次6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的A级检修的经验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业绩评价证明。
3.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3月11日-15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网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400-018-4000。
4.3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账 号:0114014170010600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注:此二个账户为专用账户,不得汇错。
注: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
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4.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网上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4.5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
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六里桥东北侧)
电话:010-58056997,58056998
传真: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4.6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7 潜在投标人凭网上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8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 招标清单: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售价(元/套)保证金 (万元)招标编号锅炉标段150040GDCX-JGZB13-066-1汽机、电气、热控标段150040GDCX-JGZB13-066-2
6.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电话:010-68319988。
8.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9.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招标文件描述的澄清方式进行招标文件澄清。
10.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人: 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范家坪
电 话: 0931-7115768
传 真: 0931-7115750
邮 编: 730060
联络人:许继荣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45电 话:010-88653115
传 真:010-88653558
邮 箱:zhouyadong@cgdc.com.cn
联 系 人:周亚东(标书销售事宜请联系招标文件销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