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工程70MW高温热水锅炉所配湿式脱硫除尘器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YJDZX2013-0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辽发改审批【201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70MW高温热水锅炉所配湿式脱硫除尘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2台湿式脱硫除尘器,包括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3交货地点:原矿业集团生活服务公司煤场院内。
2.4交货日期:2013年6月12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本次招标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地区内配备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和长期服务体系(三年以上)。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到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业务室(辽河大路636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4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14日13:30时,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辽河大路636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号
联系人:王丽军
电话:13504376955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佳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96号
联系人:王维
电话:0437-3239672、0437-6983348、15843770988
传真:0437-3239672
邮箱:lyjdzx8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