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2机组脱硝工程低氮燃烧器改造招标公告
一、项目法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无。
四、招标内容:#32机组脱硝工程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增加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4.投标方具有2008至2012年间至少已改造成功1台及以上同等级、同容量、同类型机组相近煤种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后运行1年的业绩或更大的、条件较本工程规定更严格的业绩,且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NOX排放量低于450mg/Nm3测试报告至少一份。
5.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不良供货劣迹,且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时间:2013年2月20日-2013年2月26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在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经营部持单位介绍信索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20日上午9时,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办理)。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代市支行营业部
帐号:675101040000325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本项目设置上限拦标价为998万元(此报价包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费用,以及投标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配合费用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投标不予评价,作废标处理。
十一、投标文件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影印件)。
2.按规定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生产人员的配备情况。
3、按规定提供拟完成本项目所采用的主要工器具、设备配备情况。
4、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安全生产纪录。
5、附合条件的业绩、业绩证明及其业主评价,在实施项目的情况。
6、投标人近3年来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7、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8、近三年企业银行资信情况证明材料。
9、近三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专利的证明材料。
十、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
邮编:638017
联系人:胡永兴
电话:0826-2756043,18682615156
传真:0826-2756044
邮箱:hu1355161676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