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集中供热工程甲供物资(锅炉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0024201315022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沈阳铁路局以《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2013年更新改造计划表》计建[20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所需甲供锅炉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利用既有新新小区锅炉房,新设2台20吨热水锅炉,新新小区锅炉房至725锅炉房采暖外网敷设供热管路1600米,新设换热站1座,原二级网维持既有。
2.2招标内容:工程所需甲供物资锅炉设备,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1认证;
(3)、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应产品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4)、具有招标物资的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铁路大中型建设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5)、要求锅炉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二级以上资质。
(6)、财务状况良好,并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507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3月8日9时00分至2013年3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9时30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张永
电话:024-62027187
传真:024-62027187
邮件:liren61175@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
账号:580-261016891-917
附表:包件划分情况表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到站 资质要求
GL 20T热水锅炉
(包括锅炉本体、炉排、省煤器、给煤机、钢架外包材料、平台扶梯、前后烟箱材料,减速机、鼓引风机、仪表、阀门等其他附属设备)。 类型:双锅筒水管热水炉
适用煤种:烟煤。
额定功率:14MW
额定工作压力:1.25Mpa
热效率:>78% 台 2 沈阳北站施工现场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1认证;
(3)、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应产品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4)、具有招标物资的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铁路大中型建设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5)、要求锅炉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二级以上资质。
(6)、财务状况良好,并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注:以上设备包括安装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