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温州发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 经国家能源局文件国能电力[2012]1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本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在拆除一期2台135MW机组基础上,按“上大压小”方式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温州发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建设 2 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装置。四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 2015 年投产发电。、总投资约为4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 ,计划于2015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能温州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桩基工程(Ⅰ标段)施工
1、标段内容:为主厂房区域内的桩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房、煤仓间、主厂房、集控楼、汽机基座、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区域、电除尘器、8#炉引风机区域及烟道支架、烟囱、主变基础及与二期相邻的输煤建构筑物等区域内的桩基工程施工,根据本工程一期原有的大量砼方桩障碍且存有大量偏斜的情况,设计采用静钻根植桩新型施工工艺或钻孔灌注桩工艺,施工用桩数量约为1800余根、桩长约60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2、资格条件:2.1投标人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2 本工程拟采用钻孔灌注桩或静钻根植桩,本次招标业绩要求为:近五年完成过(2008年1月1日以来)静钻根植桩工程施工业绩或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上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业绩。如投标人采用静钻根植桩新型施工工艺,投标人必须有静钻根植桩工程施工业绩或与有该施工业绩的企业签订有技术支持协议(必须附技术支持协议,以及证明该类施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一家技术支持企业只能与其中的一家投标人签订技术支持协议,否则参与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2.3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完成过(2008年1月1日以来)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上桩基工程施工业绩。无在建工程,且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 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5 安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应提供企业出具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安全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并至少派2名专职安全员。 2.6 企业信用报告:等级“B”及以上。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10:3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2月04日 至2013年02月08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请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3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
联 系 人:骆欢、徐蓓
联系电话: 0571-87631327、 0571-85364737、85271292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