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合同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门油田油砂矿项目燃煤锅炉;2.2招标范围:(1)招标数量(或招标范围):燃煤锅炉DZL6-1.25-AⅡ1台,SZL8-1.25-AⅡ1台(含辅机及附属设备);
(2)供货周期(或工期、或服务期):2013.5.10日前;(3)交货地点(或建设地点或服务地):甘肃玉门油田石油沟油矿油砂矿项目施工现场;
(4)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执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技术规格书;(5)其他:含技术培训及现场指导安装费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运作的锅炉生产商;
3.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证照以及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资质;
3.3已获得ISO9000(ISO14000、ISO18000)体系认证或具有授权资质能力(可选);
3.4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5所投货物应具有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3.6提供近三年以来业绩报告。3.7其他要求:锅炉生产厂家必须是具备A或者B级生产许可证的锅炉制造大型骨干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使用2年以上的成熟产品,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8在招标公告发布后3日内,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由招标人对其进行资质预审,并将预审结果在投标前通知投标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5日前在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油田机关二号楼11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待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油田机关二号楼118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待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后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油田机关二号楼104室。
招标人:玉门油田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油田机关二号楼118室
邮编:735019
联系人:周全云
电话:0937-3925148
传真:0937-3956328
招标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