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七角井镇富民安居室外配套(给排水、采暖、锅炉房等)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七角井镇富民安居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哈地发改农经[2012]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哈密市七角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密市七角井镇富民安居小区
2.2工程规模:室外室外给排水、采暖、锅炉房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给水DN150PE热熔管,排水DN200双壁波纹管,采暖焊管DN300,锅炉房框架一层861.92平方米;
2.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天(日历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地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和进哈施工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3.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1.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报名后打印回执交送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留存。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1.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3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到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施工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1000元。
2.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市七角井镇人民政府
邮编:839000
联系人:杨志江
电话:138099031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编:839000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902-2233883
传真:0902-223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