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2×330MW机组脱硝技改引风机(含电机)采购招标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2×330MW机组脱硝技改已经由江油市工信局以川投资备[51078112110102]00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FC220-07001-2013-00000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引风机(含电机)设备4套(详见技术条件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3.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生产企业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
3.4、银行资信证明(仅须提供近一年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是风机生产企业,具有大型电站锅炉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生产能力和300MW及以上机组能证明成功应用的业绩10个及以上;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 1月 11 日至2013年 1月17日 17时,将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传真至0816-3663734,并注明邮箱地址,经审核后,招标人将通过邮件提供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4万元整。
户 名: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
开户银行:中行江油江电支行
账 号:12930301263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2月 1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油市李白大道建设大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神华巴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
地 址: 四川省江油市双江路1号
邮 编: 621709
联 系 人: 韩先生 彭先生
电 话: 15196273956 13458438694
传 真: 0816-366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