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台130t/hCFB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招标公告(重招)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台130t/h CFB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3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炉后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备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调试、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浙江省金西经济开发区热电建设项目工地。
2.3工期要求:不迟于锅炉主体施工进度。
2.4工程质量:工程实施后烟气二氧化硫排放达到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0mg/Nm3。本工程为燃煤热电联产工程,质量标准按最新的国颁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3、报名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完善的质保体系;
3.2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只允许由母、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且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100%,并要求提供验资报告证明;
3.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锅炉蒸发量在130t/h及以上的炉后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备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能力(即EPC项目)相关业绩3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如采用联合体报名的,只需提供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
4)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3.3、3.4这二条的承诺书;
5)有效的交易席位证(报名时可办理);
6)如采用联合体的,还应提供验资报告证明;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报名时间:2012年 12月31日- 2013年 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 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 系 人:范建强 经纬 联系电话:82460563 83187208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监督电话:83187250
招 标 人: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西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金华八一北街东方国际双塔东塔25楼
联 系 人:范建强
联系电话:82460563
传 真:82460563
邮政编码:321000
区 号: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