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天然气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天然气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 包采谈〔2012〕130号
评审日期: 2012年11月08日
公示日期: 2012年11月19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企业;(2)能够提供本招标项目供货与服务的企业;(3)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生产证明;(6)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经销商须提供该项)(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6号环保局7#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282744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经办人名称: 任明燕 杜红
联系电话: 0472-3166703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1 2012年11月08日 730,000.00 包头市广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内蒙古包头沼潭火车站东南液化气站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