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092
浙能宁波镇海动力中心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2】547号文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3*30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总投资约为4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塘片舟山大桥西侧新泓口围垦地块 ,计划于2014年6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能宁波镇海动力中心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
1、标段内容:浙能宁波镇海动力中心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型工程业绩并直接承担超滤+反渗透处理项目总制水能力达6000吨/日以上,用于电厂项目至少两座、两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具备相应的设计和制造资质。 2.6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11月09日 至2012年11月15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3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联 系 人:胡铭 汪邦慧
联系电话: 0571-87630265、 0574-86332277 0571-85278276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