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炉并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医学院委托,对采购开水炉并安装项目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开水炉并安装
(二)项目编号:CG20120179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1个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具体情况是:
第001品目:锅炉
(1)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要求
1
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
提供所投货物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2)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1
2T蒸汽炉
1台
一、型煤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1、型号:DZT2?0.7/?XM;
2、额定蒸发量:2T/h;
3、额定工作压力:0.7Mpa;
4、额定蒸汽温度:170℃左右;
5、锅炉烟管采用螺纹管;
6、设计耗煤量:小于或等于408kg/h;
7、煤烟温度:230℃;
8、适用煤料:方型型煤;
9、设计效率:73.2%;
10、烟囱高度(直径):Φ500×8×30000mm
二、附属配套设备
1、立式多级给水泵(2台),扬程70米以上,流量3T/h以上;
2、配套仪表、阀门;
3、水处理:2T全自动;
4、液压推煤装置:xzy?2;
5、电控箱:KGL?2;
6、配套引风机及安装
三、锅炉房
1、型煤锅炉安装;
2、锅炉基础制作;
3、锅炉运输及就位;
4、原锅炉拆除并拉出;
5、因迁移锅炉所开凿的墙洞及恢复由施工方负责
四、其他要求
1、提供5个以上典型销售施工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2、锅炉安装完成后供应商负责办理沈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3)合同款支付
待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收款及履约验收凭证后,
分期
支付。具体付款顺序、条件和比例如下:
付款序号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1
在中标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0%。
90%
2
合同价款的10%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六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将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如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供应商加入其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01日09时30分。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
(1)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实物件和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为RAR格式文件,并且电子文档的版式与实物件完全一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说明
1.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条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投标文件中需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3.若招标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4.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采购人:沈阳医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联系人:林建飞
电话:024-62215862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24-22896650
传真:024-2289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