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天然气锅炉招标采购公告
我中心受丹阳市看守所委托,就其需要采购的相关货物进行网上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报价。
一、采购编号:丹政采标(2012)竞字第63号
二、采购内容:
采购单位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需求
丹阳市看守所 丹政采标(2012)竞字第63号 燃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报价时须上传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预成交后凭授权委托书书原件获取成交通知书);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在财政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排名)
五、投标管理费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管理费。
六、成交通知书
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竞价小组评审、监督小组监督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并确定其报价响应已被接受。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竞价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小岩
电话:0511-86906230
传真: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箱:dy_c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