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燃机热电联产天然气锅炉供热项目天然气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热电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天然气锅炉供热项目天然气锅炉房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北仑春晓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项目概算:约3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安装等)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标底):249.2077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249.2077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28日08:30至2012年10月03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4万元。
5.2在2012年10月15日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2年10月15日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8.1区外企业已办理《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
8.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宁波工程建设网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的,取消投标资格;
8.3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4投标截止时,若合格投标单位≥3家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合格投标单位<3家,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标信息;
8.5评标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具有相应岗位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幢(温州银行大厦)19楼1911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颜圣洁
电话:15958838822
传真:0574-87193548
电子邮件:93446000@qq.com
招标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240号8206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徐曲波
电话:18057412928
传真:0574-86885271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