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自备热电厂2×330MW燃煤机组性能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自备热电厂2×330MW燃煤机组性能试验(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35321
1.招标条件
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已由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经投资(2007)88号文备案同意,招标人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备热电厂2×330MW燃煤机组性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綦江县古南镇河坝村
2.2计划工期:
A)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工作,在机组168小时运行结束投入试运行开始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业主安排进行性能试验工作。
B)应在投标书提出每项试验在正常情况下所需时间(天)。
2.3招标范围: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自备热电厂2×330MW机组性能试验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调试甲级资质证书,具备涵盖发电设备性能试验能力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或具备同等效力的性能试验资格证书)。
3.1.2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具备由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经营的非独立法人(对于各电力公司二级机构的电力试验院、所,用于本工程投标的法人代表应有上级电力公司盖章认可)。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必须具有至少2套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工程的机组全面性能测试的经验和业绩,包括进行汽轮机、锅炉热力性能测试,振动、噪音测试,污染物排放测试的经验和业绩,有同类型机组业绩者优先。同时应有采用ASME标准进行热耗性能测试的经验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日2012年9月6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地址:綦江县古南镇石佛岗78号
邮编:401420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23-48656088
传真:023-48670357
代理机构: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8号帝景摩尔大楼16楼
邮编:400060
电话:023-62805800
联系人:要先生
传真:023-62805800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